国AG体育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
栏目:户外知识 发布时间:2023-09-19 17:15:39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我国蹦床项目全国性赛事活动组织工作和国家队科技服务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力量的参与,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0年全国蹦床赛事活动、科技服务的承接单位,具体事宜如下:

  本次进行公开征集的赛事活动,是由国家体育总局体操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主办的全国蹦床赛事活动;本次进行公开征集的科技服务,是为国家蹦床队提供的科技服务。具体为:

  (一)申请单位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或政府部门。

  (二)申请单位须具有能承接赛事活动、科技服务的能力、资质及具备承接活动的一切条件。

  1.申请单位须为具有相关许可的独立法人资质的机构。如为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00万元。

  2.申请单位须在人员、AG体育官方网站场地、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赛事活动运营或科技服务的专业能力。

  3.申请单位应保证有能力按承接计划提供合格的赛事活动或科技服务所需的场地、器材、人员等。

  4.赛事活动申请单位应有协调安排与赛事活动规模相适应的交通、食宿、会场等条件的能力。

  5.各项赛事活动所需经费的不足部分由承接单位自筹解决。申请单位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的资金来承担赛事活动运营。

  (四)如申请单位无法独立承办赛事活动,可以两个机构、公司或社会团体单位的联合体形式投标。

  (五)承接单位名称须与签订赛事活动协议单位名称、接收经费单位名称一致,承接单位还应具备开具正规发票(发票落款须与承接单位名称一致)的资质;

  (一)资信证明(企业须提供):包括申请单位的规模、经济实力、赞助商及媒体等客户服务能力、社会形象和商业信誉方面的说明。

  (二)赛事类、活动类申请单位请提供以下内容的申请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4.举办过的蹦床赛事活动和其他赛事活动情况简介,主要运营人员具有大型体育赛事及活动经验及能力的证明材料;

  6.近三年内在服务保障工作和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约、违法、违纪、违反规定等不良记录的承诺书;

  2.赛事活动申办单位收缴经费(竞赛经费、参赛队食宿费)使用账户信息/科技服务申请单位收款账号信息;

  (一)有意向的申请人请于2020年2月14日17:00前将材料递交到以下地址:

  (二)申请材料应密封并在最外层包装上注明所申请赛事活动、科技服务名称、申请单位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我中心收到申请单位的材料后,将对所有有意向单位进行资质审核、评估,筛选出符合条件和要求的申办单位。

  1.本次公开征集活动所涉及的赛事活动或科技服务,如无单位申请承接或申请单位均不符合本公告第二条规定的申请条件和要求,则该项赛事活动或科技服务流标;如符合条件的申请单位大于等于一家时,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产生拟定承接单位。

  (1)对于申办赛事活动的单位,近五年内有过全国蹦床赛事活动承办经验者,且赛事活动级别高、办赛效益高者(主办方和参赛方评价好、推广宣传比赛和项目效果好,有电视转播等)。

  (3)对于申请科技服务的单位,近三年内有在蹦床项目的省市专业队或国家队提供科研、科技服务的工作经历,或在其它项目国家队提供过成功的科技服务经历者。

  我中心将于2月下旬,就拟定承接单位的情况,在中国蹦床与技巧协会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具体时间待定,公示期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

  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反映,或所反映问题经调查核实不影响结果的,即确定该拟定承接单位为正式承接单位。

  (一)承接单位确定后,我中心将与承接单位商定具体合作事宜,签订协议书,约定双方权利与义务。